本报讯 记者从福州市公务员局获悉,自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每
人可申领1000元。补贴对象为两类,一是福州市市属高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二是毕业年度内在市人事人
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求职登记,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福州生源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详情可向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83853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