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李荔 付严
本报讯 上个月,福州市民张先生在仓山区盖山投资区附近的华瑞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当时4S店承诺全车贴膜,但几天前,他去取车时发现,车子前挡风玻璃没有贴膜,“都说赠送整车贴膜了,难道前挡风玻璃不属于整车的一部分?”
张先生立刻与4S店交涉,该店销售人员如是答复:附赠的贴膜不包括前风挡玻璃,这是行业惯例。这个回答让张先生非常不满:“为什么一开始不对消费者说明呢?”
接诉后,仓山区工商局12315介入调查,经调解,该汽车4S店承认未事先向张先生告知附赠整车车膜不包括前风挡玻璃这一内容,属于操作上的疏漏,该店销售人员向张先生道歉承诺将立即予以改进。
工商提醒: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对于经销商的赠品,也应该尽可能详细地写入合同之中。如:贴膜的具体位置,脚垫等车饰用品是否为原厂配件,GPS等数码产品的质量担保等等,以备日后维权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