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黄鹏程 方悦
本报讯 近日,一名因讨薪不成,将老板打成重伤的小伙,因为自己的冲动,将面临三年六个月的牢狱之灾。
据了解,打人的小伙名叫林龙,是贵州毕节人,今年只有20多岁。去年6月,林龙来到涵江区三江口镇美尾村向某开设的工厂打工。打工期间,老板向某一直拖欠工资不发,引起了林龙的不满。
去年8月15日晚9点左右,林龙找到向某,向其讨要工资。其间两人言语不合,发生了争吵。林龙一怒之下,在现场拿起一张椅子砸向向某,被向某挡开。见没砸中向某,林龙又拿起现场的一根木棍朝向某的头部、背部等处一阵猛打,直至向某被打倒在地,他才匆匆离开了现场。
次日上午,向某打电话向警方报案。经法医鉴定,向某的伤情为重伤。随后警方对林龙展开网上追逃,去年12月19日,林龙在贵州省毕节市家中被当地警方抓获。
近日,涵江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法院认为林龙因讨薪,持械故意伤害向某身体,致其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林龙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