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晋 通讯员 颜敏珊 黄茜如
本报讯 记者昨从仙游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判处了一起团伙跨省盗窃案件,作案的4人均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并各处三万的罚金。
据悉,2012年3月14日17时30分许,李某、张某、彭某和李某四人驾车至仙游县枫亭镇滨海新城小区,窜至朱某家盗走其财物11万余元。同年3月29日下午,四人又驾驶轿车到贵州铜仁市区的一楼房内盗走女式手机一部。当日晚上20时许,四人再次驾车流窜至湖南省凤凰县沱江镇赵某住所内,盗走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22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