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侯希辰 通讯员 胡江楠 丁晨 江荟洋
本报讯 两年前,因无力偿还欠款,为抢回借条,他将女债主骗出,残忍杀害并碎尸。7月19日,作案手段残忍的抢劫案罪犯曾某钟,在南平延平区被依法执行死刑。昨日,记者采访了当地警方,披露了案件详情。
2011年8月20日下午,市民李文(化名)到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刑警大队报案:19日下午2点,34岁的女友张曼(化名)离家后就失踪了。
民警了解到,2011年8月19日下午5点,张曼曾给李文发过一条短信,内容为“我人在建欧,手机话筒坏了”。“张曼是建瓯人,打错‘瓯’字可能性较小。”民警判断,张曼与多人有债务问题,有可能被害。
21日上午,一名陌生男子用张曼的手机,打电话给李文。男子操着四川口音说:“小李啊,不准报警,三天内准备50万。”反复研究电话录音后,民警判断,该男子知道李文姓氏,声音低沉沙哑,操四川口音,可能是伪装,目的在拖延时间。这通“绑架电话”,让民警推断,张曼已遇害,且为熟人作案。
对张曼失踪前的通话记录进行逐一筛选后,民警注意到,张曼在失踪前曾联系过客户、35岁的男子曾某钟。8月22日,民警依法传唤了曾某钟,民警在他租住的房屋厨房角落,发现并提取到微量血迹。
面对证据,曾某钟说出了事实。2011年8月初,他因无力偿还向张曼借的钱款,产生抢回借条的念头。8月19日,曾某钟以商谈房屋装修为由,将张曼骗至该出租屋。在房内厨房,曾某钟乘她不备,持镀锌管猛击她头部,又用尼龙绳紧勒张曼的颈部,致张曼头部严重损伤死亡。
随后,曾某钟持电工刀,割下张曼的头颅放入冰箱内,然后离开现场,将张曼的摩托车藏匿到城内偏僻处。次日1时许,曾某钟返回现场肢解了张曼的尸体,将张曼的头颅、部分尸块以及生前穿戴物品分别运出,进行掩埋、抛弃、销毁。同月21日,曾某钟用张曼的手机卡给李文拨打电话,勒索50万元,并暴露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