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晋 通讯员 颜敏珊
本报讯 2012年10月29日晚,仙游的王某伙同赖某、蔡某在仙游县鲤城街道南门停靠站附近,以租车为由,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和机动车驾驶证骗走陈某的一部小轿车。次日,王某将该车以8万元销赃给一二手车经营部的林某,并收取林某定金1万元。经认证,该部轿车价值10万多元。审理期间,王某的亲属退赔给林某经济损失3300元,并取得林某谅解,还主动预交罚金10000元。
近日,仙游法院最终判决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赖某、蔡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