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晋 通讯员 陈霜丽
本报讯 近日,仙游法院依法对涉嫌抢夺的未成年人林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悉,2012年7月至8月间,林某因缺钱挥霍,便伙同陈某多次从泉州市泉港区窜到仙游县郊尾镇中心市场、枫亭镇开发区等地,伺机对单身女性下手。一个月内,两人飞车抢夺9起,共抢得手机10部及现金1000多元。由于林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仙游法院对林某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同犯陈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