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可
本报讯 昨日,福建证监局对外公布5起非法经营证券案以及证券诈骗案,骗钱手法主要可分为三种形式,一是利用虚拟股票交易平台进行诈骗;二是宣称提供牛股收会员费;三是原始股诈骗。其中,“华蚨(fú)投资有限公司”经理廖俏丽骗取“会员费”68.0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骗术一虚拟交易平台
据通报,吴林扬伙同他人设立福州阳光创财财务顾问有限公司,通过电话传销的方式,诱使股民在其代理的GFX虚拟股票交易平台上进行股票交易,该交易平台并未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真正连通。福州鼓楼区法院认定吴林扬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骗术二骗取“会员费”
廖俏丽等担任“华蚨投资有限公司”经理,招聘多名业务员,利用从网络上购买的股民信息,随机拨打电话,提供所谓可升值股票,骗取“会员费”,累计骗取资金68.05万元。福州市中院认定廖俏丽等人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000元。
福州永远利益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聘用郑云清等人,对外宣称能够提供牛股进行诈骗,骗取证券投资者缴纳会员费,累计骗取资金36万元。福州市中院认定郑云清等人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5年。
骗术三非法代理原始股
其余两起都是非法代理原始股的。谭慧珍等人成立福州汉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向投资者推荐并代理购买未上市的陕西亚联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中博绿色科技有限公司股票累计15万股,金额达55.66万元。谭慧珍被鼓楼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福州市金胜融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陈盛标等非法代理四川国虹信息原始股以及哈尔滨联创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股,金额合计达229.44万元。陈盛标被鼓楼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声音
“近年来证监会每年立案调查110件左右,能够顺利作出行政处罚的平均不超过60件。每年平均移送涉刑案件30多件,最终不了了之的超过一半。”
——证监会主席肖钢在2013年第15期《求是》杂志上发表文章称,维护资本市场“三公”的任务艰巨,执法环境亟须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