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文浩 毛朝青 实习生 郭持恒 文/图
本报讯 入住福州某小区已经三年了,可是陈依姆至今用不上管道煤气。由于同单元的两户业主私改燃气管道,燃气公司以安全为由拒绝供气,导致整个单元的住户都无法通上煤气。记者从该小区物业了解到,这种现象还不止一例。物业和燃气公司均表示,由于没有执法权,对违规的业主只能以劝说为主。
陈依姆退休后,于2010年搬进了该小区17号楼11单元,和老伴一起安养晚年。可是,厨房里空空的燃气管,却困扰了她三年。“用燃气煮了几十年了,现在却只能用电磁炉,很不习惯。”
记者从小区物业了解到,陈依姆所在的11单元,411和1611两户仍未整改,导致该单元业主的煤气供应无法开通。
“仅陈依姆所在的17号楼,仍有20多户没整改,多个单元至今无法供气。”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介绍,业主装修时,物业都会要求他们签署一份《二次装修整改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不得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但部分业主在装修时,或者为了美观,将燃气立管包裹住,或者将燃气管所在处改成了浴室或者卧室。“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劝说。”
安然居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证实了小区私改管道的情况。对方称,由于公司没有执法权,只能在物业方面和业主协商后,他们才能到场进行整改。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佘雷律师表示,私改管道的业主,导致其他住户无法开通燃气,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其他业主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恢复管道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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