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赵杨 实习生 叶子青青
本报讯 昨日上午10时,两女一男走进福州洪山派出所,一个女孩说:“有人打伤我了。”后面情侣连忙解释:“没有没有,只是小摩擦。”
原来,小李和小郑是闺蜜。两个月前,小郑新谈了一个男朋友小王。昨天晚上8时,小郑约了男朋友和闺蜜小李在西河附近的咖啡馆聊天。
三人聊得很开心,大约9点左右,小郑离开座位去接了个电话,一回来,小李就哭着抱怨:“你男朋友打我,看我流血了。”果然,小李眉骨有一道伤痕。
小李说:“不就是开个玩笑嘛,你至于动手么?”小王说:“我怎么知道这个铁架花盆这么锋利,就勾到她眉骨了。”随后,三人赶紧去医院处理了一下伤口。
之后,小李认为这道伤疤影响美观,她要去做美容手术,要小王赔她5000元,而小王和小郑认为2000元足够了。
经劝解,小王赔偿小李3000元,但对于起冲突原因,因为涉及隐私,双方均不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