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廖庆升 关铭荣
招数一:找组织去
地点:仓山金山大道百合苑小区
昨日上午,主持人在百合苑小区1号楼前的停车位上,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AR5926、四个车轮完全干瘪的面包车(如图①)。
业主林先生说,据他了解,这辆车从2010年4月开始,就停在这里没动过,业主们意见很大。小区物业表示,这个车主还有其他两辆车,都没交管理费,对于占用车位的行为,他们也没办法。
“我们准备去找他单位领导了。”业主李先生说,大家已经打听到车主的单位,如果对方还是这么不讲道理,大家准备找“组织”说理去。
招数二:垃圾伺候
地点:城门镇白云村公交车站边小巷
一辆车身凹凸不平、没有车牌号的皮卡车,停靠在仓山城门镇白云村公交车站边的一条没名字的小巷里。
住在附近的王先生说,皮卡车停在路边一年多了,巷子本身就小,开车经过非常不方便。
为了把车赶走,村民们先后采用砸玻璃、踢车门、卸车牌的招数,不过都没奏效。慢慢地,皮卡车的后斗成了村民们堆放垃圾的地方(如图②)。“希望这样能把车主逼出来。”王先生说。
招数三:捅坏轮胎
地点:台江交通路鸿运星城小区
据该小区业主林先生说,大约两周前,一辆小车停在小区旁,本来小区的车位已很紧张,几乎每天都要发生因停车而吵架的事情,这样停两周不挪的车子,瞬间惹恼了不少业主。
“上周的一个晚上,一个较迟回家的业主因为没地方停,一着急就用工具捅了那辆车的轮胎(如图③)。”林先生说。
□律师说法
做法虽无奈但不可取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业主做法虽属无奈之举,但扎破轮胎、堆放垃圾等,都涉嫌侵害居民合法财产,不可取。律师建议,占车位做法固然不对,但最好走合法途径。如果车停在小区内有交管理费,车子停多久都不违规;如果没交费,物业可追究车主责任,或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无牌照车辆,物业可以选择报警,在警方见证下,对无主车辆进行强制处理。
感谢林先生、王先生提供线索,奖励50元
占绿拓路让位停车
围绕小区是否让出1米宽的绿化带给车位,福州仓山金山大道金山明珠小区的业主们分成两派:反对者认为,这么做侵占了属于大家的绿化面积,更鼓励大家乱停车;而赞同者认为,小区路面停车已成事实,占用一部分绿化带给车道,方便救护车、消防车进入。
前日,主持人走进该小区,发现小区已在破路施工(如上图)。业主王先生说,业委会借自来水管改造施工时机来拓路。在他看来,这么做破坏了小区的整体美观,业主的休闲场所变少了。
小区业委会许主任表示,由于道路小,又无法阻止大家把车停在路上,很多业主提意见,希望能把路面拓宽一些。“年初时,我们做了个调查,同意占用部分绿地拓路的业主,近八成。”许主任说,由于预算较高,事情一直拖着没进行。上个月,自来水公司来更换管道,业委会就想着搭个便车,想用少量的钱把事情办了。
对此,仓山区园林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变更小区绿化地的用途,除了需要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之外,还需要园林部门的审批。如果业委会想施工,还是要到园林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
路面停车需要名额
昨日上午,刚搬到位于福州鼓楼区丞相路丞相坊小区的林先生,到小区物业办公室,想办理一张车辆地面停车卡,却被告知,他的车只能停在地下车库,每个月费用是170元,这比停在地面高110元,林先生难以接受。
为何车子停在小区路面,还需名额?小区物业处翁主任表示,由于价格比较便宜,110个路面停车位在月初就被人订走了,为了规范路面停车,之后办理停车卡的业主,就只能停到地下车库去了。
翁主任还表示,物业并没有多收费,因为目前所有的地下车位都归开发商所有,170元中,有100元钱是物业代开发商收取的车位租金,其余70元钱才是管理费,符合物价部门的规定。
“为了避免有人长年占用地面车位,物业规定,业主每个月都要到物业这里重新登记,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分配地面停车名额。”翁主任表示,如果林先生下个月要想停在路面,就要早点到物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