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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两违”最高可获千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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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8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举报“两违”最高可获千元奖励
市民举报的应为荔城区内正在发生的违建行为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为了有效打击和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即日起,莆田市荔城区将对“两违”举报线索进行奖励。同时,该区还公布了三部举报电话,静候市民举报违法建筑线索,最高奖励1000元。

举报热线公布

据了解,市民举报的事项应为荔城辖区内的正在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可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现场举报等方式举报。举报“两违”行为时,应向举报受理单位提供违法行为发生的主体、地点、时间、基本事实等可靠的线索或必要的证据,并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举报受理单位为荔城区“两违”办系统指挥中心,地址:荔城区人民政府大院14号楼二层。举报电话: 0594-2550386,0594-2626002,12336。

符合四情形可获奖励

举报“两违”事项经区

“两违”办核查属实,且符合以下4个情形的给予一定奖励:区“两违”系统和统计报表中没有的“两违”行为;相关镇街、部门尚未掌握违法线索的“两违”行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20平方米或占用非耕地面积达30平方米以上或违法建设30平方米以上的“两违”行为;属第一人第一次举报的“两违”行为。

凡属举报范围内的案件,符合相关举报奖励条件的,一经核查属实,且符合奖励条件的,视情节情况,给予举报人500~1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人多次举报且内容相同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准。举报事项有交叉的,按单项最高额奖励,不重复奖励。依据举报的违建面积,可获500~1000元的奖励。

举报受理单位将在举报案件查实处理结案后7日内通知举报人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领取,无特殊情况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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