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看一眼不爽 少年打伤人
N本报记者 陈晋 通讯员 陈霜丽
本报讯 因为被人多看一眼,心中顿时不爽,将对方打伤。近日,仙游法院对寻衅滋事的未成年人林某和黄某各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据悉,2012年3月15日,正在逛街的林某因被从身边经过的林某伟看了一眼,心中不爽,追其至度尾镇石牌兜菜市场内,对林某伟进行殴打,而林某的好友黄某恰巧经过此处,看到林某正在殴打一人,便上前参与打架。经鉴定,林某伟的伤情程度为轻伤。案发后,林某和黄某向警方投案,并赔偿林某伟经济损失6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