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谢丹 通讯员 黄朝鹏
本报讯 仙游的郑某借来叉车,半夜盗走他人2吨重机械。近日,仙游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郑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今年2月1日清晨7点,租住在仙游县城东中学门口附近的蒋某打开店门,忽然发现放在门口的一台2吨重的制作空心砖机械竟然不翼而飞,于是急忙报警。
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附近几个路口的监控录像后发现,原来当天凌晨1时许,一窃贼竟然开着一辆叉车将蒋某门口的那台2吨重的机械叉走了。经多方走访调查,一个月后民警将窃贼郑某抓获归案。经审讯,郑某交代,自己由于手头紧,案发前几天有一次凌晨经过城东中学门口时,发现旁边一家店关门后一台大机械竟然就放在门口,于是他借来一辆叉车,2月1日凌晨开着借来的叉车将该台机械盗走,并卖给了鲤南镇一废品收购站,获利3400元。经仙游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证,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27565元。案发后,被告人的亲属主动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