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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有市民向央广新闻热线反映,辽宁锦州市一家公司的董事长申报2012年辽宁省劳动模范称号时,相关材料需要古塔区安监局审批盖章,但该安监局一位负责公章的副局长吴劲国拒绝盖章,要求企业必须先交5万元“赞助费”后才能盖章。
记者6日收到一封电子邮件,署名为锦州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职工。在这封邮件里,共有被剪辑过的8段电话录音。第一段录音里,吴劲国说,“我跟你说,现在我就需要5万块钱,你跟××说去,这事儿。我安监局需要5万块钱赞助,他要是不行,这章我不给盖。”
录音里,听起来这位副局长似乎喝了酒,说话有些费力,但关键的信息“5万块钱,不行不给盖章”能够听得比较清楚。这位副局长“说他是一票否决,其他部门盖章都没有用,如果不给钱这章不给盖”。在电话录音里,也能听出吴劲国的抱怨,“从2006年开始监管这家企业”,但去企业检查“连根烟都没抽过”,并表示“有法儿治你”。
记者随后致电古塔区安监局副局长吴劲国。吴劲国表示,他是为了能和企业老板直接联系上,把企业的安全工作做好,才索要5万块钱的。不过说这样的话的确不合适,“有些过激”。
记者前天下午多次联系锦州市纪委、古塔区纪委,但当地纪检部门均拒绝透露该案件的调查结果。锦州市纪委办公室主任表示:有关职能室已经对事件做出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