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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马乔偷税漏税请严惩足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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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马乔偷税漏税请严惩足协”
北京律师实名举报,称国税总局已签收举报信
 

N综合

本报讯 针对近期多家媒体报道的前国足主教练卡马乔与中国足协合同纠纷一事,北京市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智近日向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提交实名举报,举报前国足主教练西班牙人卡马乔及其团队存在重大偷税漏税行为,要求卡马乔及其团队必须向中国税务机关依法申报收入并足额纳税,并严惩中国足协不当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

卡马乔有纳税义务

据《法制日报》报道,熊智已于8月2日分别以电子邮件及邮政快递形式向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发出他的这份举报函。

据介绍,熊智的举报材料集中关注了四个方面,即:卡马乔等人有纳税申报的法定义务没有履行,应予处罚;卡马乔属于在中国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依照我国相关规定,应当将此期间境内外收入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卡马乔的西班牙律师收取巨额佣金,应当申报纳税;中国足协代扣代缴法定义务没有履行,应予处罚。

最高按45%缴税

举报函称,西班牙人卡马乔及其团队自2011年8月份以来,拿着中国足协高昂的薪酬,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了两年。而综合媒体的公开报道,中国足协支付给卡马乔的年薪折合成人民币至少为2380万元人民币,其整个团队的年薪折合人民币3580万元。此外,卡马乔的西班牙律师哈维尔,一次性从中国足协领取的中介费,折合人民币477万元。卡马乔等人所获薪酬特别巨大且标有(税后)字样。也就是说,他们已经取得和即将取得的薪酬均没有向中国政府依法缴纳一分钱税赋,而是将这种法定义务转嫁给了他人。此举严重违背了中国法律,破坏了中国税收制度,极大损害了中国人民的公共利益。

熊智认为,事实上,也无需研判双方合同中对税务问题进行了怎样的磋商与规避,卡马乔等人自始至终都是纳税义务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卡马乔等依约取得的是薪金薪酬(包括足协垫付的房租),依法应当按薪金收入申报并缴纳个税,他们所取得的薪酬,适用于我国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应当按照(3%至45%)计缴个人所得税。

进展举报信已签收

昨日,熊智告知媒体称,其致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的邮件6日已被签收,目前正在等待答复。

熊智还再次强调,自己此次举报并非是为“炒作”,而是目前这种“纳税义务转移”的案例及合同确实很多,甚至已形成一种习惯。错误的习惯必须得到纠正,以维护国家及法律的尊严。

熊智表示,作为税务总局,对于此事件中明显存在的重大逃税漏税行为不能坐视不管,请求国家税务总局对此立案追查并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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