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连日来,福州气温一直居高不下,在这炎炎夏日中冰凉爽口的啤酒成了不少市民喜爱的消暑饮品。不过,这玻璃啤酒瓶却存在着不小的安全隐患。昨天上午,在福州五一中路华翔新邨小区开小卖部的余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8月8日傍晚6点多,她店里的一瓶玻璃瓶装的啤酒爆炸,导致她右腿被炸伤。
N本报记者陈超毛朝青文/图
酒瓶成“炸弹”伤口深可见骨
据当事人余女士回忆,8月8日傍晚6点多,她打开店里存放的一箱啤酒,取出三瓶准备放到冰箱中。正当她蹲下把三瓶啤酒放在地上时,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低头一看,三瓶啤酒中的一瓶已经成了碎片,而自己的右小腿也被划出了一道长约5厘米的伤口。“透过伤口都能看到骨头,我整个人吓呆了。”余女士说,幸好丈夫及时赶到,将自己送到了医院。“当时血怎么都止不住,到医院缝了十几针才不流血了。”昨天下午,在余女士家中,余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小腿上的伤口。伤口长5厘米左右,密密麻麻地布满了缝针的痕迹。
记者随后来到余女士的小卖部,看到了爆炸酒瓶的碎片。只见酒瓶的上半部分已基本粉碎,只留下底部还能看出啤酒瓶的形状。“当时爆炸声非常大,我还以为是汽车爆胎了。”余女士丈夫余先生回忆说,爆炸发生时他离店有十多米远,一听到声音立马冲回店里,却看到妻子的右脚已经血肉模糊。
天气炎热“高龄”酒瓶隐患大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负责该区域(五一广场区域)该品牌啤酒配送的业务员魏女士。魏女士表示目前啤酒瓶爆炸的原因尚不能确定,需要将啤酒瓶回收厂方做鉴定。而对于赔偿事宜,魏女士表示已经将此事向厂方汇报,下周一会给出答复。
不过,记者仔细检查爆炸啤酒瓶残骸后发现,酒瓶底部刻着“2010”字样。经业务员魏女士确认,刻着的“2010”字样代表该啤酒瓶生产于2010年。而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年1月1日起推行的啤酒瓶《GB4544-1996强制性标准》中建议,玻璃啤酒瓶的使用期限为两年。以此标准来看,爆炸啤酒瓶存在超期服役的嫌疑,“高龄”酒瓶隐患大。
记者随后在余女士店里随机查看了多个品牌的玻璃啤酒瓶,发现不少啤酒瓶的底部都刻着“2010”、“2009”字样。余女士猜测,天气炎热引发的热胀冷缩现象,加上啤酒瓶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是导致她被炸伤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