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读者反映:8月8日A35版《货车撞倒两女子后逃逸》一文中,第一段说事发时间是7月25日上午7时28分,但最后一段却说“但警方透露,由于车速较快,加上晚上光线暗”,事发时间到底是上午还是晚上?经查证,事发时间是上午,系本报记者杨亚茹笔误,编辑林思凯未发现错误,特此致歉。
感谢所有纠错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