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读者反映:8月8日A44版《男子醉驾等红绿灯时呼呼大睡》一文中,“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1mg/ml”有误,应为“131mg/100ml”。经查证,系本报记者汤先增笔误,特此致歉。
感谢纠错的读者。
读者陈先生反映:8月9日A35版《俩电动车相撞骑手下车就打》一文中,“随后的一幕让路过的市民赶到意外”有误,“赶到”应是“感到”。经查证,系本报记者张硕笔误,编辑黄婧未发现错误,特此致歉。
感谢陈先生纠错。
读者李女士反映:8月7日A09版《3名嫖娼法官被提请开除公职》一文中,“怀疑高院二庭副厅长赵明华深度介入并操纵该合同纠纷”有误,赵明华是“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经查证,系本报编辑郭寿权笔误,特此致歉。
感谢李女士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