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侯希辰 通讯员 鼓山综
本报讯 前天零时27分,福州警方在北环东路设卡检查,拦下一辆牌号为“闽A2121学”的教练车。经检测,司机颜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了解到,颜某还是一名驾校教练。
原来,11日晚上,学车的3名学员下课后,觉得教练很辛苦,就请颜某吃宵夜。结果,颜某喝了不少酒,还驾车准备送3名学员回家。目前,颜某除了被罚5000元,还将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申领,此外,颜某的教练证也将被吊销,还将面临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