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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急刹车 下车乘客伤了脚
公交司机怕耽误时间,想私了,伤者及家属不愿意,双方僵持近一个小时,最后公交公司同意垫付医药费
司机讲述老依姆跌倒时的情景
 

N本报记者 江方方 关铭荣 实习生 邓灵灵 文/图

本报讯 司机一脚急刹车,车上乘客摔伤右脚。昨日,福州乌山西路乌山桥西车站发生这样一起事故。律师提醒,乘客在公交车上受伤后,维权须第一时间联系公交公司,过后再联系,维权可能会非常困难。

避让前方车辆司机急刹车

昨日上午9时30分许,记者赶到现场,看到一辆车牌号为闽AY8032的312路公交车停在路边,公交司机正把一位依姆抱到一辆私家车上。

依姆姓邱,她告诉记者,当时她起身准备在乌山桥西站下车。快到后门时,车身突然甩了一下,随即紧急刹车。“我没扶稳,就倒了下去。”倒下后,邱依姆感觉站不起来了,便打电话让女儿小叶赶过来。邱依姆说,她们与公交司机交涉了半天,但对方只想拿几十块钱私了。随后,小叶报警。

而公交司机马师傅则解释,因为当时前面有一辆车挡住了去路,他没法进站,于是向右打了一下方向,但还是没躲过前方车辆,所以又急刹车。一直到听见乘客叫喊,他才知道有人摔倒了。马师傅说,他是考虑到公司规定走一趟车不能超过50分钟,怕耽误时间,才说要私了。

据在场的市民透露,双方在现场僵持了近一个小时,公交车上的乘客最后只好下车。

小叶告诉记者,母亲右腿可能骨折,须到医院拍片诊治。“万一腿脚有事,我们必须追究司机甚至公交公司的责任。”

律师提醒公交上受伤维权先联系公交公司

对此,公交车所属的闽运公交公司安保部负责人回应,事情目前还在调查中,但他们许诺会承担责任,并第一时间将受伤乘客送往医院就诊,也同意垫付医药费。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主任佘雷表示,乘客买票搭乘公交车,已与公交公司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乘客在车上发生意外,公交公司必须负责。若乘客因公交车急刹急停受伤,应及时和公交公司联系,或立即报警,等民警来确认事实,以此作为证明。另外,还应注意收集如录音录像等现场证据。否则,事后索赔会非常困难。

此外,佘雷还提醒,住院时的单据等相关发票一定要留好,这关系到赔偿的具体金额。如果受伤很严重,还要去司法鉴定部门做伤残鉴定,之后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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