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天下/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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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儿能读公校 母买假章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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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儿能读公校 母买假章被拘
因证件不合格,在京难办借读证,才铤而走险
空白的无人监护证明,是北京当地的固定格式
 

N法制晚报

本报讯 为办借读证让非京籍儿子在京读上公立学校,曹女士好不容易办理了暂住证和山东老家出具的无监护人证明,证件却被指不合格。眼看办理截止日期将到,曹女士想到了办假证、买假章。8月9日交易当天,她被警方当场抓获。

要读公立校需具备“五证”

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见到了曹女士的丈夫李先生。李先生说,一家人的户籍在山东嘉祥县,进京打工以来,夫妻两人暂住北京回龙观附近,孩子也一直带在身边,大女儿已经在读初二,小儿子今年将读小学。按照北京市教委规定,非京籍儿童在京借读需具备“五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

折腾了多次证件仍不合格

从今年5月底起,李先生就开始跑街道去办理各种证明。在山东老家盖公章的无人监护证明,是托老家亲戚办理的,是用一页信纸手写的。李先生说,他在向回龙观地区办事处递交证明时,被告知由于无人监护证明为手写,不符合规定,所以被拒收。

昨日,回龙观地区办事处相关负责人称,拒收的原因是,李先生手写材料所盖的公章为村级的,而回龙观地区办事处对等级别应为乡镇一级。

为凑借读文件办假章被抓

孩子在老家的无人监护证明不合规范,回龙观街道办没给儿子办借读证明。曹女士决定铤而走险去办假章。8月9日晚7时许,在交易时,曹女士被警方当场抓获。

昨日,北京警方证实,曹女士因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已被刑事拘留,警方将提请检察院批捕。李先生认为妻子办假章,只是想着让孩子上学,并没有造成其他危害,“想得到宽大处理”。

□观点

何必多此一“证”

既然已经有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就说明孩子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京,不在户籍所在地,那么他们也就不能在户籍所在地“监护”。那么“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纯属多余,应该取消,况且该证明也于法无据,于理不通。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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