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马俊杰 文/图
本报讯 莆田市被称为“文献名邦”、“海滨邹鲁”,在千年历史的演变中,积累了丰厚的文化积淀,被列为首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除了有众多文物古迹外,还不乏一些优秀的近现代建筑。近日,我省公布的第一批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名录中,莆田有22处建筑上榜。
22处上榜建筑12处位于涵江
近日,省住建厅、省文化厅公布了第一批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名录,136处近现代建筑入选。莆田共有22处建筑上榜,分别是东风廿五坎、林天顺(俗名马兰顺)侨宅、刘协台(刘季鸿)第宅、姚五哥六角厅大厝、姚毛侨宅、徐氏顺茂隆大厝、蔡氏万兴堂宅、陈训彝侨宅、程文铸大厝、周氏茂隆梅记纱布庄、万兴隆(胡椒王)三座厝、黄安全侨宅、圣路加医院、围庄义兴黄氏大厝、伯堂医院、陈展如医院、宋德星居宅、树屏书屋、原莆田县府大楼及门第、前柳陈氏大厝、戴兰久大厝和卫理公会莆田总堂。
在入选的22处优秀建筑物中,位于涵江区的就有12处。据了解,早在2008年,莆田市就公布了首批22处市级近现代优秀建筑物,其中,佘氏六合祖居并没有入选省级名录,新增卫理公会莆田总堂。
进行建设活动需经审批批准
记者昨从莆田市住建局和文广局获悉,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一般是指从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50年代建设的,能反映城市发展历史、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能够反映一定时期城市建设历史与建筑风格、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重要的名人故居和曾经作为城市优秀传统文化载体的建筑物。
对已确定的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原则上不得进行可能对建筑原有立面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建设活动。在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的建设控制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须在高度、体量、立面、材料、色彩等方面与历史建筑相协调,不得影响历史建筑的使用或破坏历史建筑的空间环境。改变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使用功能,必须注意保持建筑本身的风貌,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在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都要依据法定程序经规划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