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新京报
“养了13年的儿子不是我亲生的。”近日,家住北京通州的张先生,因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将孩子送还给前妻抚养,并诉至法院向前妻李女士索要30.6万元赔偿。近日,该案经法院调解,张先生获赔20万元。
婚前生子婚后一年半离婚
“当时没有想孩子是谁的,就以为是我的。”34岁的张先生说。
32岁的李女士也称,她和张先生分手又复合期间,只在2000年3月和一直喜欢她的男生发生了一次性关系,“后来我们就没有联系了,所以我一直认为孩子是张先生的”。
2000年6月,张先生和已怀有身孕的李女士举办了婚礼,但因双方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就未办结婚证。6个月后,小北出生。2001年9月,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之后,在小北2岁多时,两人离婚。小北由张先生抚养。
为落户口带儿做亲子鉴定
此后张先生再婚、离异、又再婚,但一直未再生育子女。因小北是非婚生子女,户口问题一直未解决。小北今年即将上初中,张先生终于托人给小北解决了户口问题,但派出所需要小北与张先生、李女士的亲子关系证明。
于是张先生、李女士、小北三人前往司法鉴定中心做亲子鉴定。今年4月,鉴定结果出来,结论为“排除张先生是小北的生物学父亲”。
张先生又气又羞,将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小北由李女士自行抚养,李女士给付其抚养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30.6万元。
“我也是看到鉴定结论后,才得知张先生不是小北的亲生父亲,不然我也不会去配合做亲子鉴定。”李女士说。
后在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即小北由李女士自行抚养,李女士给付张先生抚养费及精神抚慰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