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侯希辰 通讯员 晋刑综 晋检
本报讯 去年9月,福州晋安区鹤林一小区的女户主何某,雇人私自改装其住处电表,使电表不能正常计量。8月13日,供电部门发现这一行为,经统计,何某共计窃电金额达6237.3元,窃电数量已达立案标准。目前,何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了解,女户主何某今年53岁,连江籍。2012年9月30日,她雇了3名男子改装其住处电表,当时给了对方1500元工钱。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