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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价护理员 费用不到护工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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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8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平价护理员 费用不到护工1/4
早在3年前,省立医院就已试点“护理员”制度,试点病区自聘护工率下降
省立医院部分病区试点“优质护理”的护理员制度,患者评价普遍较高
 

N本报记者 章微 文/图

本报讯 为规范护工管理,从今年10月起,福州13家大医院的“护工”将变身“护理员”,接受统一调配、着装、标识、收费和管理。

实际上,早在数年前,福州就已有医院试点护理员制度。昨日,记者在省立医院调查发现,采用护理员制度后,患者费用更省,护理更加规范。

效果:平价护理员考试后培训上岗

2010年3月,按卫生部要求,省立医院试点“优质护理”,统一聘用了50名护理员。配有“护理员”的病区不鼓励甚至限制患方自聘护工。

当年,已经当了7年护工的四川大姐汤德英通过考试、体检、培训,最终成为省立医院的一名院聘“护理员”。院聘护理员统一着装、统一调配和管理,和护士一起照顾所有的病人。护理员协助护士给病人喂饭、翻身、洗头擦澡、大小便护理等。经过3年运行,该院管理最为严格的神经科病房基本没有患方私聘护工。今年的第三方调查显示,省立神经科出院病人对护理满意度是100%。

近日,省立医院神经内科一位病人的家属杨先生告诉记者,病区有10个护理员,所有病人共用,费用是每天40元,直接从住院费里扣。而自聘护工一天要200元。

省立医院相关负责人说,杨先生说的收费指的是物价部门核准的“优质护理费”,按病人病情和护理程度不同,分为一级70元每天,二级40元每天,三级20元每天。医院统一收取后,用于支付护理员的薪酬。

阻力:“抢饭碗”被报复收费未入医保

在“护理员”制度试点中,省立医院也感到“阻力很大”。首先,部分病人家属不理解,嚷嚷“我不差钱,请护工,你管不着”。记者了解到,由于目前自聘护工无人管理,患方碰上护工坐地起价、服务不规范,甚至有一些违法犯罪等行为,往往投诉无门。

其次,可能是部分护工觉得自己的饭碗受到威胁,试行护理员制度后,护士和护理员经常遭受其他护工辱骂、威胁、围堵甚至人身伤害,为此,医院还给部分科室额外配备了保安。由于这个阻力,目前省立医院仅在个别病区试行了护理员制度,一直未能推广到其他病区。

另外,目前“优质护理费”医保不能报销。由于收费敏感,省立医院仅有少部分病区收取“优质护理费”。院方也希望“优质护理费”纳入医保报销,更好地保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变革:院聘、自聘一起管

目前,我省出台了《关于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福州13家试点医院都在制定方案中。记者从福州各试点医院获悉,各试点医院都在摸底调查护工情况并制定护工管理改革办法。有的医院计划自建护工站,管理护工;有的计划引进第三方机构管理护工。

在接下来的护工管理改革中,省立决定院聘护理员和自聘护理员模式并存。适当增加院聘“护理员”和试点的病区;同时做好家属自聘护工的管理,比如制定自聘护工的指导价格,完善护工身份登记和管理,对护工业务培训,引导家属跟自聘护工签服务协议,等等。但暂不考虑引入第三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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