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林咚咚
本报讯 租来高档轿车,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然后抵押或者重复抵押借款,涉案金额高达2000多万元。昨日,记者从泉州丰泽区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丰泽区检察院共受理租车合同实施骗租汽车案件达10件,被骗56部车辆,多为高档车,涉案金额高达2500余万元。近日,丰泽区检察院制定预警通知书,下发到辖区的汽车租赁公司。
36岁的江某,是泉州东园镇人。2010年11月,江某在东园镇注册成立泉州市安捷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严重不足,江某向亲朋好友、同村人借款1400多万元,但公司仍然逐渐陷入困境。
2011年2月起,江某开始以租车为名,与泉州市区十家被害租车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先后租走奔驰、宝马、雷克萨斯、奥迪等中高档轿车53部。随后,江某找人制作假证件,伪造了其中39部汽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谎称这批车辆是别人欠他钱,抵押给他的,再将这些汽车抵押或重复抵押给数十名被害人,向这些被害人高额利息借款1700多万元。而其租来的高档汽车价值鉴定高达2000多万元。
目前,江某已被逮捕,该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丰泽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今年来,丰泽区检察院共受理租车合同实施骗租汽车案件达10件12人,被骗车辆达56部,其中多为中高档轿车,涉及10多家租车公司,涉案金额高达2500余万元。近日,丰泽检察院办案干警走访辖区20多家租车公司并发出防范预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