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辽沈晚报
10年前的一个夜晚,她归家途中遭人强奸;10年后的一次偶然,当初伤害她的男人竟关注了她的微信,添加她为好友,并百般挑逗。
2003年,辽宁省铁岭女孩小林(化名)17岁。小林努力回忆着当初的每个细节,“在一个冬天的夜晚,天很黑,他和我一起从一个网吧出来,走到一个居民楼时,他拽着我的手不让我回家。”虽然百般求饶,那人还是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小林选择了沉默,她没有告诉家人,也没有报警。
今年8月15日晚,正在上夜班的小林发现,自己微信上出现了一个网友,对方的语言很是猥琐。随后小林发现,他就是多年前的那个魔鬼。
小林说,这个男人可以说改变了她整个的人生,至今,她也没有从阴霾中彻底走出来。“我不能让我这种痛苦在别人身上再次出现,我现在就想惩罚他,但不知道采取何种办法能够做到,所以,我想到了媒体。”小林说。
辽宁国制律师事务所许利伟律师了解到小林的遭遇后强调,实际上这个案件能否成立关键在于证据。由于案件发生时间久远,证据早已散失,况且嫌疑人的外貌特征已经改变,因此对于案件的侦破存在极大的难度。受害人可以报案,侦查机关可以通过对嫌疑人调查,看其能否作出有罪供述,但需要强调的是取证难度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