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戴艳芳 许自杰
本报讯 2012年年初,莆田人林某无意中听朋友说起,生产销售假冒的名牌球衣给做网贸生意的人可以赚大钱,他感觉自己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于是,他很快就筹集了120万元钱作为启动资金,准备进行售假活动。随后,林某在城厢区华亭镇霞皋村一处集资房租了一间套房作为办公室,开起了球衣店。同时,他还租用了同栋楼房及附近的两栋集资房一二层作为仓库,聘请吴某到各地联系生产假冒球衣的厂家下单生产,并聘请了会计、出纳、仓库管理员、接单员、配货员,组成了一个庞大的售假团队,生意也越做越大。
自去年5月至今年5月的一年期间,林某的球衣店共进货79万件,销售35万件,主要批发给当地一些做网络外贸的商家,每天的销量都在上百件左右。案发当天,警方在该球衣店租赁的仓库内共查获28.58万件带有“耐克”标志的棒球服,该批棒球服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经价格鉴定,仅该批次假冒商品就案值人民币4.6亿多元。
日前,两名犯罪嫌疑人林某、吴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城厢区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