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林婷
本报讯 近日,在莆田涵江打工的湖北恩施小伙李文松,和朋友喝酒后开着小车到公园兜风,碰到一对小情侣在谈情,竟然上前强行索要“加油费”。
据了解,李文松今年23岁。今年3月25日晚6时许,他到朋友熊某位于涵江区华港路的租住处喝酒。当晚9时许,喝了大量酒的李文松,趁着醉意驾驶闽B牌照小轿车载着熊某前往三江口镇“科技广场公园”兜风。
到达公园后,李文松发现该公园草地的石凳上坐着一对情侣。于是李文松和熊某 走上前去,李文松把情侣中的男子李某叫到一边,对其称自己没钱加油,让该男子给点加油费。李某连称自己身上没钱,李文松听了顿时恼火起来,挥拳打向李某头部。
李某被打后,吓得向公园附近的迎宾路跑去,李文松在追赶了一阵后,见无法追上,便返回公园。李某随后向公园附近的巡警报了案。李文松随后驾车载着熊某沿沈海高速公路行驶,在驶出公园不久后,被警方抓获。警方对李文松进行了抽血检测,发现其血样中乙醇浓度为113.8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近日,涵江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法院认为李文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李某钱财;此外,李文松无视国法,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危险驾驶罪。法院依法对李文松实行数罪并罚。李文松曾因犯罪被判刑,在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李文松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危险驾驶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一审判李文松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犯抢劫罪,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合并执行罚金人民币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