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锟 通讯员 叶兴旺 陈振文
本报讯 8月19日上午,福清市公安森林分局与市检察院干警到渔溪镇联华村、上张村、大帽山、佛座山检查补植复绿情况。2011年因福清林某滥伐林木,这里有130余亩林木被破坏,林某因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案发后,林某为表达悔意,于2011年开始先后筹措资金20余万元对毁坏的山林进行补植复绿。从当天森林公安和检察机关检查情况看,现该山地林木长势良好,又恢复了往日的葱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