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赵杨 通讯员 陈沂 魏国海
本报讯 罗源男子陈某擅自把别人工地上价值3万多元的电缆“借”给朋友何某。当何某开着车子去搬光缆时,差点被人当贼抓。8月20日,陈某被罗源县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今年4月初的一天,陈某接到朋友何某的电话,说是要借用三四盘光缆线,陈某手头没现货,想到自己原先务工时暂住所附近筑家双星工地上某通信信息有限公司还存有几盘光缆线,于是想出了个馊主意。
“罗源县这边项目部愿意将光缆线借给你,你什么时候有空开车来拉。”4月22日19时许,不明真相的何某在“好朋友”陈某的带领下,大大咧咧开车进了筑家双星工地,把4盘光缆线都搬上了车。
当晚,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月23日,得知真相后的何某立即将4盘光缆线拉回工地上归还失主。陈某也迫于压力于5月6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