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2日,教育部公开《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规定》提出: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全面取消百分制。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