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0日,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中,韩磊因涉嫌故意杀人罪、驾车人李明涉嫌窝藏罪被提起公诉。近日,韩磊在接受检方讯问时表示,“造成这种惨剧,虽然是突发的事件,但您一定要判我死刑,我真不活了,我这二十多天每天特别痛苦,我真的不想活了。”目前,北京一中院正在对该案进行立案审查。
韩磊称,7月23日晚上,他跟李明等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喝酒,随后相约去唱歌。他最后一个从饭馆下楼,见李明的车还在楼下,他就上车坐在副驾驶位上。等到了歌厅,车位已满,二人就准备到马路对面公交车站旁的路边停车。
李明称,当时他“一看这车位,有一辆婴儿车”,就在他想着怎么停车的空当儿,韩磊已与婴儿车旁一女的就停车问题产生了争执。就在这短短的几分钟之间,车内的女童被韩磊举过头顶摔在了地上。
韩磊称,他乘坐李明的车逃离现场后,“一直回想自己使了多大力量,孩子到底有没有危险,一直想这些事”。他上了警车才知道自己摔死女童,犯了命案。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