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中新 北青 新京报
本报讯 山西临汾汾西县一6岁男童斌斌被骗至野外挖去双眼(本报昨日曾做报道)。昨日,斌斌还不知自己失明,但情绪开始不稳定,不停地问父母“几点了”“天怎么还不亮”。此外,昨日男童家属从警方处获悉,有监控视频拍到女嫌犯染着黄发。截至27日,孩子家属已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近5万余元捐款。
亲属回忆 被发现时孩子意识清醒
由于受伤男童斌斌的父母情绪激动,前日,记者采访了斌斌的姑父郭某。“听孩子说,当时那名妇女抱着他就走,抱了一会儿抱不动了,就让孩子自己跟着走。斌斌说:‘我不跟你走,我要去找我妈。’这个妇女就恐吓斌斌:‘你再哭我就挖掉你的眼睛。’”郭某说,从孩子的家到那个荒地走路约要二三十分钟,并且荒地方圆200多米没有住户,荒地上有坡有沟。“发现孩子的时候,孩子意识还清醒着,他爸爸喊他,他还答应了。”
“当时孩子的眼部往外翻着,肿得像鸡蛋一样。但是除了眼睛,孩子的全身没有一点伤。”郭某说。
孩子现状不知失明用手抓扯纱布
目前孩子没有生命危险,但基本可以确定已经失明。据斌斌回忆,当时那名妇女用树枝抠他的眼睛。记者从斌斌的一名家属处获悉,斌斌晚上睡觉的时候会伸手去抓蒙眼睛的纱布,大人要看着,不能让他抓纱布。
另外,昨日斌斌的情绪比较不稳定,又吵又闹的,开始进入烦躁期。郭某说,“孩子今天总是在问,天怎么还不亮,是不是去掉纱布我就能看见了。”面对孩子提出的问题,家属们也不知如何是好。郭某说,“我心酸的就是骗他。我们只能说眼睛受了点伤,现在用纱布包着,等到取了纱布,出了院就好了。这个问题现在不好给孩子解释,这是最痛心的事情。”
案情进展监控录下女嫌犯身影
对于女嫌疑人,郭某说,当晚斌斌在邻居同岁的小朋友家玩耍,那名小朋友看到了把斌斌带走的人是一名女性,染着黄头发。昨日,郭某从警方那里得到消息称:当时该女子把小斌斌带走时途经一家废品收购站,监控视频拍到了他们离开的场面,从视频图像中看,该名女子确实染着黄发,但其他体貌特征辨别不清。
观点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最高可处死刑
法律专家称,犯罪嫌疑人将受害者双眼挖掉,对受害者造成了故意伤害,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根据伤害程度,又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轻微伤、轻伤和重伤。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