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日前发布。根据该《决定》,1978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300件被废止和宣布失效,467件继续有效,其中42件将作出修改。
这次集中清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清理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前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这次中央发布《决定》,是第一阶段清理工作的重要成果。
中央要求,清理工作于2014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