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张硕 通讯员 义洲综
本报讯 昨日上午,福州市民小郑拿着电动车电瓶和发票,到工业路一品牌电动车店,要求店家保修问题电瓶。店老板汪某检查完电瓶后,称因消费者对电瓶超时充电,导致电瓶膨胀无法使用,这是因客户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不予保修。双方争执起来,店方报警求助。
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告知双方因产品质量发生纠纷,属于工商部门处理范围。但这时,双方当事人都要求民警调解。店家表示:“消费者这么一来,影响自己生意,实在折腾不起,尽快解决是上策。”经协商,车主小郑掏100元买店家价值300元的一个新电瓶,问题电瓶留给店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