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南都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一洗浴中心老板实名举报辖区派出所长收取赞助费,且不开具票据。此外,该所长还常年收受他人礼金及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收取保护费。昨日,姜堰区公安局作出回应,收赞助费的是派出所,金额达100多万元,“均开具了财政非税收入票据并及时入账”。
举报人江苏泰州市姜堰区某洗浴中心老板宋有根称,自2003年以来,泰州市姜堰区多家宾馆、洗浴中心、工厂均需向辖区所属的城南派出所缴纳各种名义的“赞助费”。据他统计,近年来,每年各单位的赞助费从四千至上万元不等。
宋有根称,每年年底,城南派出所所长曹祥宾和同事会到各家宾馆、洗浴中心等单位,提醒业主注意防火、防盗等事项,并暗示负责人缴纳赞助费。“如果不交钱,他们会就以各种名义让洗浴中心停业整顿”。宋有根表示,曹祥宾曾对他说过“小钱不交,交大钱”、“不交钱,你们考虑后果”等话。
姜堰馨馨园洗浴中心原负责人黄某透露,当地大部分洗浴中心都带有“特殊服务”,如果哪一家洗浴中心不缴纳费用,该派出所就将警车开至洗浴中心门口,致使其无法营业。
8月27日,姜堰区公安局通报,“城南派出所非法收取公共场所保护费与事实不符,但该所存在违反程序向相关场所预收消防罚款后实施处罚,以及收取消防罚款后未及时解缴入账等问题,区公安局已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报还透露,“关于反映城南派出所向辖区企事业单位收取赞助费100多万元的问题,经查,城南派出所在收取赞助费时均开具财政非税收入票据,并及时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