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财道/重头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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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5.2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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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罚5.23亿!
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内幕交易,开史上最严罚单;股民可依法索赔
柏成/漫画
 

N新华 人民 综合

中国证监会昨日下午召开专项发布会,通报光大证券“8·16”事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称,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反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并开出史上最严罚单,罚没金额总计5.23亿元。

证监会表示,将对光大证券和相关责任人员采取“顶格”行政处罚措施,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8721余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罚没金额总计5.23亿元;将对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中,相关责任人员徐浩明(光大证券前总裁)、杨赤忠(光大证券总裁助理,分管策略投资部)、沈诗光(光大证券计财部总经理)、杨剑波(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原总经理)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终身证券期货市场禁入处罚;将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业务除外),暂停审批其新业务,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整改无期限。

此外,事发当时,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键对市场大幅波动的原因并不知情。但是,梅键未做任何核实即以个人猜测对外发表言论,误导了公众。梅键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万元。

证监会表示,光大证券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

光大证券“8·16”事件发生之后,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主承销业务被暂停。同时,策略投资部原总经理杨剑波被停职,而总裁徐浩明也于8月22日辞任。

关键词:事件定性

信息披露前避险被认定内幕交易

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不仅对光大证券自身的经营和财务有重要影响,而且直接影响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和造成股票价格的大幅波动,影响了投资者对权重股票、ETF和股指期货的投资决策,属于内幕信息。

8月16日14时22分公告前,光大证券知悉市场异动的真正原因,公众投资者并不知情,在此情况下,光大证券本应戒绝交易,待内幕信息公开以后再合理避险。光大证券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转化卖出ETF、卖出股指期货合约,构成了内幕交易行为。

证监会表示,光大证券在事件突发的背景下,实施的内幕交易行为,主观上具有对冲风险、调剂头寸、降低可能产生的交易结算风险的因素,不同于一般的内幕交易案件,属于新型案件。

不构成操纵市场未移送司法机关

证监会认为,光大证券的巨额交易虽然在客观上引起了市场大幅波动,但是,事件起因是系统技术缺陷,调查没有发现公司及相关人员组织、策划、促使这一事件发生的证据,不构成操纵市场。

依据证监会调查及邀请专家共同论证,共同结论是应对光大证券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并对涉及的所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包括券商内控法律法规的责任等。该案并未移送司法机关。

关键词:“乌龙”原因

程序错误 1人开发仅运行15天

经查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自营业务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包括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两个部分,均存在严重的程序设计错误。

其中,订单生成系统中ETF套利模块的“重下”功能(用于未成交股票的重新申报),在设计时错误地将“买入个股函数”写成“买入ETF一篮子股票函数”,订单执行系统错误地将市价委托订单的股票买入价格默认为“0”,系统对市价委托订单是否超出账户授信额度不能进行正确校验。

订单生成系统中ETF套利模块设计仅由一名程序员开发和测试,系统于2013年6月至7月开发完成,7月29日实盘运行,至8月16日发生异常时实际运行不足15个交易日,由于“重下”功能从未实盘启用,严重的程序错误未被发现。

8月16日上午,交易员进行了三组180ETF申赎套利,前两组顺利完成。11时02分,交易员发起第三组交易,11时05分08秒,交易员想尝试使用“重下”功能对第三组交易涉及的171只权重股票买入订单中未能成交的24只股票进行自动补单,便向程序员请教,程序员在交易员的电脑上演示并按下“重下”按钮,存在严重错误的程序被启动,补单买入24只股票被执行为“买入24组ETF一篮子股票”,并报送至订单执行系统。

关键词:监管制度

若撤销交易 将引发新的不公平

证监会发言人表示,光大证券突发事件引发了全行业及监管部门的反思。交易所在其法律授权范围内已行使了其职责,简单判断交易所失职并不准确。证监会已经组织专门力量,正在抓紧研究完善有关监管制度规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市场稳定运行能力,防范系统性风险。

对于部分舆论提出应撤销交易,发言人表示,对于错误交易的处理各国法律安排不同,撤销只是其中一种,还包括调整交易参数、复权交易等。具体安排应该考虑本国的制度进行审慎安排,不能因为处理错误交易而产生新的不公平。

发言人还表示,T+0制度证监会正在积极论证并积极研究。

关键词:交易细节

四人紧急商定卖空 非法获利8721万

11:40—12:40

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等人紧急商定卖空股指期货合约、转换并卖出ETF对冲风险,责成杨剑波负责实施。

13:00—14:22

光大证券卖空IF1309、IF1312股指期货合约共6240张,获利7141万元。同时,转换并卖出180ETF基金2.63亿份、50ETF基金6.89亿份,规避损失1307万元。以上两项交易获利和避损合计8721万元。

14:22—15:00

光大证券继续卖空IF1309股指期货合约(截至收市新增卖开750张,买平200张)

经查,光大证券的交易资金来源属于光大证券自有资金,实际上系统报单规模达到686亿的交易,由于交易所五档交易模式,挡回了一部分申报,实际到达交易所的申报是234亿元,最终成交72.7亿元。

□第一落点

股民索赔会否提速?本报记者连线维权团牵头律师

N本报记者 林可

本报讯 光大证券“8·16”事件,证监会认定结果出来后,股民维权索赔是否会提速?记者昨日第一时间采访了此次事件国内维权律师团牵头人宋一欣。

宋一欣说,光大证券“8·16”事件被定性为内幕交易,这对股民维权索赔意义重大,但有些细节还未明确,比如,买哪些股票亏损可以向光大证券索赔,是不是买小盘股就无法维权索赔,这些还要证监会进一步认定,“股民还要耐心等待”。

“打官司或在上海中院。”福建证券维权律师王建徽表示,期货市场遭受损失的空单持仓者是受害者,还有8月16日当天跟风买入银行股的投资者,但要看买卖差价有无损失。

“如果准备维权,一般准备身份证件、股东卡、交易记录即可。界定股民的损失,要以买卖成交为准,这个打印成交记录即可。”宋一欣说。

宋一欣称,对此事件的维权,定性、定损、定责、定因果关系、定合法且适格受害人等,都非常不易,难度不小,简直是挑战现行证券法。

声音

“对光大处罚及时适度,对市场是大利好。”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市场总监桂浩明表示,此次处罚适度及时,对A股市场是大利好,体现了监管层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决心。

“应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经济学者马光远认为,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影响恶劣的案例,仅仅罚款、禁入还不够,还应该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花絮

程序员修改程序光大试图推脱责任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证监会调查人员进场后,当晚光大证券程序员存在修改程序的行为,试图把所有责任推给铭创软件公司。证监会要求光大证券处理相关责任人。

□预测

光大证券复牌或三跌停

昨日,光大证券停牌。针对证监会对光大证券乌龙指的处罚结果,华南某大型券商分析师表示,悲观预计光大证券复牌之后会有三跌停。

要求匿名的该分析师表示,光大证券净利润少了5.2亿元,按20倍的市盈率,市值要减少104亿元,现在市值344亿元,股价要下跌30%左右,“预估三跌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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