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李文福 王秀珍
本报讯 两名福州籍男子通过将窃电装置安装在电能表内部,改装电能表,帮助用电户达到窃电的目的,总窃电量累计超过50万千瓦时,涉案金额达30多万元。近日,这两名窃电贼被福安警方刑拘。警方称,用这种手段窃电的案件,在福建省属首例。
7月27日,福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福安市供电有限公司报案:福安市有15户用电户通过改装电能表窃电。8月2日,供电有限公司再次报称,福安市有80余户用电户的电能表异常,经初步测算,总窃电量累计超过50万千瓦时,窃电金额达30多万元。
福安警方很快查明两嫌犯。8月28日,嫌犯江某在浙江省舟山市落网,8月29日,藏匿于福州市晋安区一小区内的嫌犯人郑某被抓获归案。
福安警方称,嫌犯江某(男,现年48岁)和郑某(男,现年50岁),均为福州市人。两人交代,2012年11月至2013年7月间,两人联系福安城区、闽东赛岐经济开发区、甘棠镇等地用电户,通过将窃电装置安装在电能表内部,改装电能表,帮助用电户达到窃电的目的,并从中非法获利。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