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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涉嫌在长达16年时间里,为企业经营、家属工作调动、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帮助,分85次收受钱款折合1919余万人民币,近日,曾任吉林省常务副省长的田学仁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多数收钱时间都在节日期间
2012年7月6日,新华社发文称,中央纪委对吉林省原副省长,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田学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相关证据显示,田学仁在长达十余年的官场生涯中,一直在持续收钱,最少的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最大的一笔为100万美元。在检方确认的85次收钱中,至少有38次是在春节期间,19次发生在中秋节、五一节、元旦节和国庆节。
收受药企董事长逾千万元
北京检方罗列的对田学仁的十项指控事实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时任吉林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某某。田学仁受郭某某请托,为郭负责的公司经营提供帮助,先后7次收受郭某某给予的美元,折合人民币1217.0862万元。
北京检方指控,田学仁在1995年至2011年间,利用担任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分别为10人在企业经营、家属工作调动、子女入学和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85次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贿赂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919.35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