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小芳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3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出炉,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上线为17%,下线为3%,以2012年莆田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
按照工资指导线的实施建议,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指导线时,要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使生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适度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对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提高的企业、工资水平低于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两年以上不增资以及工资增长缓慢的企业,可以高于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宜控制在17%以内。而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出现亏损的企业,可适当降低工资增长幅度,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