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薇
本报讯 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体罚学生;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得到社会机构从事补课活动。昨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强调,教师不得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意见说,教师要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激发学生积极参与课堂学习,营造平等、开放、和谐的教学氛围。教师每学期要组织学生开展一定数量的学科实践性教学活动,同时要指导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开展基于兴趣与爱好的读书、学科拓展和社会实践活动。不过,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安排要科学协调,不能加重学生负担。
对于考试,省教育厅要求老师不能以考代练,要严格控制考试频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在学生评价方面,教师应坚持多元评价,改变单纯以分数评价学生的办法,不能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