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廖庆升
昨日上午,家住福州晋安区新店西园佳园小区12号楼的胡先生再次来到小区物业处,“抗议”物业按照户数平摊电梯费。在他看来,物业费可以按房屋大小收取,公摊电费同样可以。物业的态度是,前期物业合同已经约定,按照套数分摊,暂时不可能更改。
胡先生说,自己的房子只有60平方米,而同栋楼共有45、60、75、90、105和120平方米等6种户型。在他看来,户型大的业主,住的人肯定比较多,所以承担的电费也应该更多。换句话说,就是要按照面积分摊电梯电费。
小区物业黄主任表示,根据物业和小区居民签订的前期服务合同,电梯公摊电费,就是按户计算。在她看来,按户平摊是最公平的,因为常住人口的多少和户型大小并没有直接关联。“不一定住120平方米的房子的住户,就一定比45平方米的多用电。”
晋安区物价部门表示,电梯公摊电费的收取,按户或按面积都可以,主要看业主和物业如何约定。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则建议,等合同到期后,如果有业主觉得物业收费方式不合理,可以组织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决定收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