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本报讯 “我们才共同生活34周,她便生出孩子,这违背妇女怀孕40周左右的生育常理。”莆田的黄先生因此怀疑妻子不忠而起诉离婚,并申请做亲子鉴定。
黄先生与林女士于2011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同年4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举行婚礼。之后黄先生带妻子到外地经商,不久林女士便独自回到莆田。2011年12月,林女士生育了一女婴。黄先生称,林女士在婚后与自己进行夫妻生活后不到10天,就告知自己怀有身孕,而且林女士办理生育服务证所进行的体检、在怀孕期间进行的全部孕检等医疗诊断材料均不让他查看。黄先生要求做亲子鉴定,林女士同样置之不理。因此黄先生怀疑该女婴并非自己亲生的。林女士在庭审中同意做亲子鉴定。法院依法委托双方共同选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亲子关系进行鉴定。经过鉴定,女儿确实是黄先生亲生的。虽然这一结果消除了黄先生心中的无端猜疑,但还是挽回不了已经破裂的婚姻,分居两年多的夫妻俩一致表示要求离婚。城厢法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