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榕地铁一号线 车型敲定
我省年内 11条在建高速将建成通车
新西客站拟本月26日投用
教育厅重申: 禁用行政手段强行撤并学校
榕西营里市场下周开始搬迁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9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教育厅重申: 禁用行政手段强行撤并学校

 

N本报记者 李薇

本报讯 省教育厅昨日发文重申,严禁通过行政手段强行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或教学点,也不得通过减少教育教学资源投入等形式,人为造成学校消亡。

省教育厅强调,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或教学点的,县级人民政府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对于多数学生家长反对或听证会多数代表反对、学校或教学点撤并后上学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并入学校住宿和就餐条件不能满足需要,以及撤并后将造成学校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均不得强行撤并现有学校或教学点。

通知指出,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确保平稳过渡,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撤并方案要由地方政府逐级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