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邱也栩
本报讯 9月4日,福清陈先生如约到福州润通4S店提车时,发现已办妥手续并上牌的新车,不是自己之前预订的那辆,车架号都不一样。他担心车辆存在隐患,提出退款,却遭到4S店拒绝。昨日,4S店承认,因销售顾问没衔接好,陈先生预订的车已卖给别人。但4S店根据销售情况,对车辆进行调配,卖给陈先生的是新车也绝对没有质量问题。
市民:车架号和预订时有出入
8月5日,陈先生在福州仓山区的奥迪润通4S店看中了一辆奥迪A6,整车价位连保险为55万元。他先交了2万元定金,后又陆续打了23万多元的首付。不久,4S店通知陈先生,贷款和牌照都办好了,9月4日就可以去提车。
提车时,陈先生对照了车架号,发现眼前的车并不是原先那辆。他向4S店提出,自己就要之前看中的那辆车,但对方却表示他看中的那辆车,已经被另一位买家提走了。
“我预订的车,为什么要卖给别人?”陈先生随即要求退款,但4S店方面称车已上牌,所有手续也都办好了,如果退车,性质上就变为二手车,不好处理。陈先生又提出将原先保修2年不限里程延长为3年不限里程,但遭到拒绝。
4S店:车辆调配是正常做法
昨日,润通4S店一林姓销售总监承认,陈先生的新车是另外调配过的。林总监解释,4S店内每款车都有多辆库存,车主确定好配置,4S店负责排车的计划员会决定哪一辆车出货。因为有的车主会变卦,要换别的车型,因此谁先提货,4S店就先出哪一辆车。除非客户特别指定只要某一辆,并且在合同上注明车架号,那这车就肯定是他的。
“陈先生当时说更想要棕色的内饰,有的话就给他换,因此我们默认他并没有指定车辆。”林总监说,他们确实也存在衔接上的问题,此前陈先生来交款时,原先接待他的销售顾问不在,另一名销售顾问有问他要不要再看下车,陈先生说不用,不然就可避免纠纷。
目前,由于工商调解失败,双方仍在进一步协调中。
提醒:购车要明确合同条款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认为,此类纠纷,必须以合同为准。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有明确填写车架号,那4S店必须提供同一辆车。但如果没有,4S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同款同配置质量合格的车辆即可。
蔡律师提醒,新车主在买车时,一定要看清购车合同上的条款,在填写时对各项内容予以明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