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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屏东县恒春镇渔民蔡波3日被菲律宾水警扣押,蔡波与家人联络时说,被逼签英文文件。台湾“渔业署”透过管道要求菲方不能逼签文件。台方人员6日抵达蔡波被扣的雅米岛。渔民家属担心,菲要利用蔡波报复“广大兴28号”渔船事件,罚款会很重。
打官司将很漫长
蔡波5日下午3时许与妻子施丽华通话时说,菲律宾水警逼他签看不懂的英文文件。台湾“渔业署”已通过台湾“驻菲律宾代表处”要求菲方不能逼签文件,任何文件等台方代表到达、看过后才能签。台湾目前还没有接到菲有关确定蔡波“越界”捕鱼的相关文件。
施丽华说,他们在菲律宾的友人听到了消息,指“广大兴28号”渔船遭菲律宾公务船射击事件后,菲方要利用蔡波事件凸显台湾渔民“越界”,要将蔡波用最快的速度移送法办。施丽华担心,菲罚款会很重,家属负担不了。
台湾“渔业署长”沙志一表示,蔡波驾船作业处已经在菲国12海里领海内,并非在争议海域,如果蔡波愿接受菲方行政罚款,可立刻返台,如果他坚持没“越界”,要打官司将很漫长。沙志一说,蔡波能捕获龙虾必然是靠近沿岸礁层。
台争取缴钱获释
台湾“驻菲律宾代表处”人员6日搭机前往菲最北端雅米岛,探视蔡波,并获得对蔡波有利事证,盼能促成菲方尽速放人。
台湾“刑事局驻菲联络官”王智勇说,他们经实地查访后发现一些“有利事证”,已向当地警方陈述,希望警方接受这些新证据,提出新的报告书,进而与检察官重新检视此案。
台方人员表示,蔡波向菲方官员说明,他所乘胶筏因引擎故障漂流至岛上,并非恶意前来捕鱼。如果菲认定蔡波有“越界”捕鱼事实,台湾将争取让蔡波以缴交5万美元行政罚款的方式,从速获释。
菲渔业法规定,越境捕鱼将被罚款5万到20万美元,如果进入司法程序且罪名成立,还将加罚10万美元,并没收渔获、捕鱼器材及渔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