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昕颖
本报讯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实施意见》,我省已经开始逐步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截止到8月中旬,我省已有上杭县、长汀县、武平县、永定县、新罗区、连城县、漳平市、蕉城区、屏南县、台商投资区、东山县、建阳市、顺昌县、光泽县等14个县(市、区)出台了城乡居民保丧葬补助政策,补助金标准为当地当年度基础养老金的20倍,接下来我省还将陆续有更多的县市加入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