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杨阳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8月份,福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4%,涨幅比全国低0.2个百分点。
据统计,全省城市地区CPI上涨2.5%,农村地区CPI上涨2.1%,而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为2.5%,服务项目价格涨幅是2.2%。8月份,全省CPI环比上涨0.5%。其中城市和农村地区CPI均上涨0.5%,而消费品价格上涨0.6%,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2%。而今年前8个月,全省CPI同比上涨2.1%,比全国低0.4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被调查的八大类消费分类呈“六升一降一平”,其中,食品类“领涨”,涨幅达到4.4%,衣着类上涨2.3%,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0.9%,交通和通信类上涨0.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8%,居住类上涨2.8%;烟酒及用品类下降0.6%;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持平。